| 全市8个以上区县如果连续5天气温在37°C以上,重庆就会发出蓝色(四级)预警,这是启动重庆市高温中暑紧急预案的临界点。
近日,市卫生局、气象局联合发布《重庆市高温中暑卫生应急预案(试行)》,在前不久国家发布的《高温中暑事件应急预案》(见本报1日6版报道)基础上,进一步细化、量化了高温预警分级和中暑事件分级。
界定高温预警临界点
8月以来,各地气温持续攀升,为更加及时有效地预防、处置由高温引发的中暑事件,近日,市卫生局、市气象局以联合发布了新制定的《重庆市高温中暑卫生应急预案(试行)》。
以后全市在夏日高温天,如果温度、范围、持续天数达到一定标准,市卫生局和气象局将依据高温气象条件、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趋势,及时向市民发出预警。预警分为四级,“四级预警”(蓝色预警)、“三级预警”(黄色预警)、“二级预警”(橙色预警)、“一级预警”(红色预警)(详见右表)。其中一级预警(红色)情况最危急,预警发布后须报国务院备案。300人中暑为特大公共事件
重庆的应急预案还对高温中暑情况进行了分级,达到一定标准的,中暑事件就上升为“突发公共事件”。
具体分级标准参照国家预案,分为四个等级,最低级为第四级(IV级),即24小时内,1个区县内报告中暑患者30人以上100人以下,无中暑死亡病例发生。凡是达到这一程度及其以上的中暑事件,都定性为“突发公共事件”。中暑人数上了300人或有10例以上(含10例)中暑死亡的,为“特别重大”的突发公共事件。
此外,同一个医疗机构、自然村、社区、建筑工地、学校、车间等集体单位出现集体高温中暑病患的,也参照上述标准定性。
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,全市的高温中暑监测报告程序就开始启动。
高温天请关注预警发布
高温天,政府有关部门将通过报纸、电视、广播对公众发布各级预警,市民可据此作好防暑降温措施。
预警发布内容,包括高温天气趋势预测、公众防暑知识等。
一级红色预警,由市政府批准后,以市政府名义发布。其余三个级别的预警由市卫生局和市气象局联合发布,报市政府备案。
高温中暑预警一旦发出,就意味着卫生、气象、救灾、民政、劳保、教育、通讯部门,都将联合行动,各施其责,共同应对高温天气,确保市民生产生活的安全。
四级预警
a.全市8个以上区县(自治县)日最高气温连续5天达到37°C以上;b.发生Ⅳ级高温中暑事件。
三级预警
a.全市8个以上区县(自治县)日最高气温连续7天达到37°C以上;b.发生III级高温中暑事件。
二级预警
a.全市辖区内8个以上区县(自治县)日最高气温连续3天达到40°C以上;b.发生II级高温中暑事件;c.市卫生局和市气象局认定的其他情形。
一级预警
a.全市辖区内8个以上区县(自治县)日最高气温连续5天达到40°C以上;b.发生I级高温中暑事件;c.市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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